到2020年,江蘇粗鋼總產能控制在1.15億噸以內,確保完成“十三五”期間1750萬噸去產能任務。
就產業新項目,提高產業準入門檻。省內沿海地區新建鋼廠、其他地區生產Q345E無縫鋼管等鋼廠改造升級項目必須符合《江蘇省鋼鐵行業布局優化結構調整項目建設實施標準》要求。其中,環太湖地區產能規模200萬噸以下或距太湖直線距離20公里以內的鋼鐵企業,原則上只能搬遷轉移。
強化負面清單管理,加快制訂出臺并嚴格執行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,進一步擴大淘汰和禁止目錄范圍,對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錄的產品、技術、工藝和裝備,嚴格予以淘汰。
確保與項目承載地環境容量相適應,確保全省范圍內能耗排放總量的大幅下降。
根據《方案》,省各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出臺資金、稅收、金融、土地、人員安置和債務處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,研究制定更大力度的環保、能耗、安全、質量和畝均績效評價等方面的倒逼政策,切實提高鋼鐵行業安全、環保準入門檻,確保精準、高效地推動全省鋼鐵行業布局優化調整。